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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章 幸运(1 / 2)

郭巧珍搬到迎宾路已经好几天,可她应聘那家公司还没有通知她哪天上班。但是郭巧珍并不着急,新公司已经预付给她一个月的工资,她用这笔钱,租了现在这间小房子。

这是郭巧珍在迎宾路附近找到的最便宜的房子,房东姓蒙,郭巧珍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,就叫他蒙哥。

蒙哥几年前买了这栋背街的两层小楼,楼上楼下六个房间,全都租出去了。

郭巧珍租到的,是一楼最后一个房间,也是一楼最大的一个房间。房间里有一张半新的单人床,靠窗还有一张长条桌,可以用来做饭。

离开金爵夜总会的时候,郭巧珍没有跟任何人说她要去哪!她不喜欢夜总会那种地方,也不喜欢夜总会那些人。

几个月前,因为实在抵抗不了招聘广告上丰厚报酬的诱惑,郭巧珍才到夜总会去上班,做了几个月所谓的包房公主。可实际工作的情况,并不像郭巧珍在招聘广告上看到的那样乐观。

夜总会的工作时间,是晚上七点上班,下班时间很难说,也许是十二点,也许是凌晨三点。郭巧珍记得下班最晚的一天,她回到跟菲菲合租的房子,已经四点半了。

包房公主的工作,其实就是陪客人喝酒、唱歌,尽量让客人开心,哄着客人不断的要酒水、饮料和小吃。客人点的东西越多,包房公主的提成越高。

招聘广告上说,包房公主的底薪是三千五,还有提成。郭巧珍上班以后才知道,所谓的底薪,是在每个月业绩达到夜总会定的标准以后才兑现的。如果达不到标准,就没有底薪。你能拿到多少提成,就有多少工资。

郭巧珍很喜欢唱歌,刚到夜总会那会,她兴奋了好几天,每天晚上她陪的客人,都会热情的夸赞她的歌声甜美,然后给她敬酒。

过了一段时间,郭巧珍才明白,夜总会里比她唱得好的女孩子太多了。客人根本不是真心觉得她唱得好,那些客人只是不断的在找理由灌她酒,把她灌得昏昏沉沉的时候,就开始对她动手动脚。

每天上班之前,夜总会的领班和经理都会反复交代,一定要小心服务,如果客人有什么不规矩的地方,也不可以表现出来,要学会随机应变。可郭巧珍总学不会随机应变,常常会跟客人发生矛盾,她的业绩就总是很难提高。

但郭巧珍也没办法,工作太难找,不干的话,没有收入,在城里连住的地方都成问题。现在的收入,至少比以前在女人街当售货员要高得多。

高中毕业以后,郭巧珍在家帮着哥哥做了两年农活,村里就开始有人上门提亲了。她吃不了苦,也不想那么早嫁人,就只身到城里打工。

省城的生活,并不像表上面看起来那么美好。没有文凭和工作经历的郭巧珍,在林城从来就没有找到过能让自己满意的工作。不是应聘到鞋店卖鞋,就是到女装店卖服装。在林城这两年,她也没有遇到自己心仪的男人,那种有能力有条件的男人。

十多天前,夜总会来了一个男人,带着一副精致的黑框眼镜,留着漂亮的络腮胡,一头略微卷曲的头发,使他看起来非常具有艺术家的气质。

男人姓方,很文雅。在包房里从头到尾都没有碰过郭巧珍一指头。方先生在神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工作,他说郭巧珍的歌唱得很好,嗓音独特,在夜总会这种地方,天份被埋没了。

方先生所在的公司,正在筹拍一部大型风光歌舞剧,公司急需招收一批能歌善舞的年轻人,而郭巧珍正好符合他们的条件。方先生给了郭巧珍一张名片,他名片上的头衔是副导演,名字叫方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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