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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位置:笔趣阁>都市言情>见鬼,你们管这叫逃脱节目?> 第二十八章 触类旁通!

第二十八章 触类旁通!(1 / 2)

江枫摇了摇头:“江对岸我没有布置人手,从另一座桥过去,至少也得二十分钟,这次算是栽了。”

这在意料之中,毕竟谁也想不到,郑宇竟然会做出这么惊人的举动。

她缓缓攥起拳头:“我还是低估他了。”

这么周密的布置,这么多的人手,这么大的行动,竟然还是让郑宇给逃脱了。

她一直觉得自己下一次肯定能将郑宇捉拿归案,但现在却觉得,不要说下次,说不定下下次,下下下次,她依旧有可能折在郑宇手里。

江枫闻言摇了摇头:“这不是重点。”

宋柯诧异的看向他。

江枫继续说道:“我之前没接触过郑宇,对他了解的不多,一直以来,都以为他是个嚣张跋扈、哗众取宠的人,现在看来,是我小瞧他了。”

他点了点自己的脑门。

“觉悟!”

“咱们没有他的觉悟!这就是眼下双方的差距!”

“哪怕再认真,但我们也下意识把这当成了节目,但对郑宇来说,似乎不是这样,他可以为了逃跑做出各种危险的行为,甚至搏命,这是一个真正逃犯的思维!”

“如果没办法拥有同样的觉悟,无论面对他几次,失败的终究都是我们。”

“要知道,处于追击方面的我们,原本就有各种各样不利的因素。”

宋柯闻言,陷入了沉默。

“我明白了。”她长舒了口气。

“我有几个建议。”江枫又道。

宋柯连忙道:“您说。”

经过刚才的事情,她也发现了两人经验有多悬殊。

“申请全城通缉吧。”

宋柯愣了愣,眉头微皱。

全城通缉,是节目组的一种形式,其实际意义,跟全国通缉、全网通缉没什么区别,且允许公民举报。

但按照节目规则,只有在五天之后,或者剩下最后一人的时候,才可以用这个。

毕竟节目组的收视率很高,“逃犯们”被大众熟悉的可能性更大,网友们捣乱的可能性也不小,全程通缉,允许任何人举报的情况下,对“逃犯们”太不利了。

事实上,整个第一季,也没有那个队长使用这条规则。

而眼下,才第二天而已,她就要对郑宇动用这个?

这相当于借助了外力,她内心总有些不甘。

她觉得,只有亲自将郑宇追拿归案,才能为两人之前的争斗画上句号。

江枫见她犹豫,也没有劝说,静静的坐着。

“我明白了。”半晌之后,宋柯咬着牙道。

江枫赞许的点点头,追击凶手,不是为了展示自身的实力,更不是为了意气之争,如果宋柯想不明白这一点,那她的警路也走不长。

对于郑宇这样的“亡命之徒”,只有尽快捉拿归案,才能避免更大的危险和损失。

必要之人,就要行必要之策。

“第二,申请佩戴枪支吧。”

“啊?”

宋柯这下绷不住了:“可是……”

江枫不等她辩驳,说道:“确实,节目有规定,非特殊情况下不得使用枪支。”

毕竟要考虑节目效果,枪械一出,“逃犯”基本上没有逃脱的余地。

“但眼下就是特殊的情况。”江枫继续道,“眼前这名‘逃犯’,精通格斗技能,至少也是特种兵级别的,各种逃脱手法手段高超,最重要的是,悍不畏死!”

“这样的犯人,如果不是当场抓捕,被他逃脱的可能性极大。”

“之前的三次就是证明,而之前我们看到的,或许还不是他真正的能耐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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